据福建省财政厅网站消息,从今年起,福建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明确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如改为畜牧养殖场、林地、非农业征(占)用以及长年抛荒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明确补贴标准。财政厅、农业厅根据国土厅提供的耕地面积测算每亩补贴标准下达各县市区,县市区从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确权耕地面积中选定一种类型作为补贴依据,标准由各地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继续执行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补贴政策,所需资金在省里切块下达的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中统筹安排。
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中央财政下达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统筹用于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通过强化银担合作机制,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