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18.06.2014  14:22

    430多年前,努尔哈赤决意起兵,踏上统一女真部落、击垮大明的漫漫征程,凭借的仅是遗甲13副。为什么这“13副遗甲”,居然能戳穿三山五岳,虽“千万人,吾往矣”?原因虽多,但大明王朝的腐败无疑是成就大清国的最重要因素。那时的明军,将领贪财,士卒惜命,腐败深入骨髓、触目惊心。

    大明衰亡的教训,似乎并没有成为大清治国治军的经验。秉承“13副遗甲”起家的“八旗兵”,威武不到300年,就被西洋的坚船利炮打得一败涂地。此后,尽管一时奋起,船也坚了,炮也利了,但120年前彻底击沉清朝国运的甲午一役,纵有千般理由,缠绕在清军身上挥之不去的腐败“阴魂”,却是任谁也不能否定,任哪套说辞都无法粉饰。

    似乎,所有的史实都在佐证一个事实:军队腐败是最危险的腐败,军队容忍腐败就是容忍失败。战败的后果,历史已血泪讲述,因腐而败的军队,将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

    我们憎恨军队的腐败,同时也要看到军队也是由一个个个体的人组成,古今中外没有哪支军队生活在真空里,也没有哪支军队敢打保票说不出腐败分子。衡量一支军队的好坏,不在于它有没有腐败,而在于有没有清除腐败、自洁自净的决心和能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从创立之始就对腐败“零容忍”。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规定: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鄂豫皖根据地规定:克扣军饷、虐待兵士之军官一律处以死刑,并没收其财产。1941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共产党员有犯法者都从重治罪。于是,我们有了对唐仁达、左祥云、刘仁祥等贪污侵占行为的处理,有了对因逼婚未遂打死女学生的黄克功的惩治。正是这种同腐败现象的坚决斗争,使这支军队有着前所未有的清廉风气。无怪乎1949年司徒雷登说,共产党战胜国民党,建立新中国政权,靠的不是飞机大炮,而是廉洁,以及廉洁换得的民心。新中国成立后,军队反腐工作一脉相承从未懈怠,仅军以上干部就有孙晋美、邵松高、廖伯年、肖怀枢、王守业等被反腐铁拳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