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斩污”再行动 河北重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河北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环境污染案件违法犯罪人员及在逃人员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或主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如实坦白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到案后不如实坦白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打击的对象:九类对象将重点打击
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的企业和直接责任人。
拒不执行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规模型企业。
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
线索指向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的重点污染区域和污染企业。
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
阻碍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废水排放和大气排放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恣意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
打击的重点:打击整治重心有改变
钢铁、水泥、火电、化工、玻璃、有色金属、制药等涉气污染重点行业;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水污染“十大”重点行业和应取缔的“十小”企业;
存在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燃煤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
被环保部通报或约谈、媒体曝光,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产业、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重点流域内存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硕果累累:前两次“利剑斩污”行动成绩喜人
河北“2014利剑斩污”行动破案1010起
截止到4月30日,河北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案件1023起,破获1010起,移送起诉4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46人;查处环境污染治安案件1823起,治安拘留2039人。今年1月至5月15日,河北PM2.5浓度同比下降26.5%。
据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巡视员冯帆介绍,“2014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是河北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合发起的第二次向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宣战的集中攻势。自2014年10月16日至今年4月30日专项行动期间,河北各级公安机关会同环保部门联勤联动13358次,检查企业19898家次,查处涉污企业868家。其中,通过远程自动执法抽查系统,公安环保部门对全省2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联合开展了4次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
河北“2013利剑斩污”行动查处污染企业3572家
自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5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周密部署,重拳出击,迅速掀起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强大攻势,并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会同环保部门联合执法2193次,查处污染企业3572家;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8起,破获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人;受理治安案件116起,处理违法人员160人。
同时,各地公安、环保部门将对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和“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开展重点排查、拉网式排查、滚动式排查,切实做到重点人员不放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不放过,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放过,有毒有害废物的来源去向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