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调整再婚家庭生育政策 涉及3万户家庭

02.10.2015  23:26

  中新网石家庄9月30日电 (高红超)记者从河北省卫计委获悉,河北省对再婚家庭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允许“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进行再生育,从调查测算看,这次政策调整将涉及3万户家庭。

  河北省卫计委副主任尹爱东介绍说,自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到今年8月底已为56003对单独夫妻完成再生育办理。为进一步适应群众需求,今年河北省人大又对再婚家庭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允许“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家庭进行再生育。

  据介绍,今年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后的《条例》第十九条第(十二)项改为“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进行再生育。河北省修改后的再婚家庭照顾再生育政策从7月24日起正式实施。

  尹爱东说,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到3万户家庭,对人口出生总体形势影响不大,全省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能够承载。

  此外,为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河北省印发了《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启动河北省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工作,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制度予以调整或取消,主要是实行一孩生育登记、精简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缩短办理时限。

  同时,河北省还在全省推行了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涵盖计生大部分业务的服务平台,将计划生育服务纳入“互联网+”工作模式,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计生事项。尹爱东说,从已开通服务平台的设区市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能够形成便捷、高效的计生服务网络。

  为解决好计生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河北还在全省建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回访中心,对服务人群回访。尹爱东说,回访内容包括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困难;评估工作质量,强化作风建设;分析回访信息,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通过服务人群的信息反馈,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计生服务品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