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四项措施打造“阳光低保”

24.07.2014  17:52

内丘县现有城镇低保家庭976户,1377人,农村低保家庭6553户,9677人。为保障困难群众权益,该县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 强化低保对象家庭状况核查工作。建立健全《内丘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暂行办法》,由民政局低保核查中心会同乡镇,通过邻里访问、入户查看等方式,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和人员变化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将低保对象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比对,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 规范低保审批制度。按照本人申请、民主评议、群众听证、公示一系列步骤,村、社区(居)委会签署初步意见,乡镇(社区)入户调查、审核,民政局审批,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将低保申报条件、审核、审批相关程序在村公示栏长期公示,提高社会监督水平。 三是 开展整治“错保”、“漏保”专项活动。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核实、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纠正“错保”“漏保”;实行经办人员备案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四是 继续执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行一年四次(每季一次)调整、两次全面核查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