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冀州市委书记刘占强担任安委会第一主任

27.08.2015  14:34
  8月24日,衡水冀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冀州市委、冀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冀州字〔2015〕11号),由市委书记刘占强担任市安委会第一主任。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刘占强勇挑安全生产重担,主动提出担任市安委会第一主任,并建议重新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再次提升安委会规格,全面提升了该市安委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
  据了解,冀州市2010年就成立了以市长任安委会主任,各副市长任安委会副主任,主管副市长任安委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2013年底再次调整,将市委主管副书记纳入安委会副主任行列。
  该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连续四年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有力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