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集团物资“三集中”管理工作凸显成效

21.07.2015  11:03

冀中能源集团物资“三集中”管理工作凸显成效

冀中能源集团全面实施物资“三集中”管理模式以来,经过近四年的运行,已充分显现其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实现了采购成本降,经济效益增,服务高效,公正透明的喜人成果。

物资集中招标实现阳光采购。 集中招标采购率达到82%。由于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严谨,程序规范,监督到位,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效遏制了分散采购中因缺乏有效监督而易发生的“关系网”、“人情网”、“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现象,真正起到源头止腐的良好效果。

集中招标管理有效地避免了公司机构重复设置,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以招标机构为例,取消集团公司各子公司重复招标机构,包括招标的组织、专家评委、监督、资证审查等等,减少极大的人力资源、财力浪费,尤其面对目前煤炭产业面临严峻的经济形势,减人提效可谓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之一。

物资集中采购体现了集团规模优势。 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的优点首先体现在规模效应,最终落实到采购,实际操作上就是采购批量的更大化,同时通过数量上的增加,形成采购规模,吸引了众多供应商参与竞标。自2011年实施集中招标采购至2015年6月,集中招标确标107.6亿元,比市场价节省资金7.73亿元,充分体现了集中招标采购所产生的巨大效益。

集中储备管理取得历史最好水平。 加强物资集中储备管理,通过清除基层小仓库、物资调剂,盘活现有资源,降低储备资金占用,加快了资金周转效率。经过体制改革,集中储备管理较改制前取得了重大突破,储备资金由改制前的29622万元,下降到目前的9749万元,减少储备资金占用19873万元,与国内同行业对标,处于领先水平。

创新物资“代储代销”管理模式,力保储备资金占用大幅度下降,有效避免了库存积压、报废。 2012年至2015年6月,材料成本供应151.1亿元,其中代储代销73.6亿元,代储代销平均占到销售额的66.8%。在当前资金形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发挥巨大作用。

强化井口超市管理,为基层生产单位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实现了生产零库存。 物资超市化管理模式体现了供应链的管理思想,为交易双方均带来了好处,不仅节约了双方的运营成本,而且使物资和资金流动加快,不仅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同时也为售后质量和服务问题、退货纠纷等创造了快速解决的新机制。

保护内部市场,促进非煤产业良性发展。 物资采购严格执行内部保护政策,积极扶植内部产品参与市场竞争。自2012年至2015年6月,非煤产品订货56.22亿元,占到总订货的34%,通过有效控制,促进了集团公司装备制造及多经产品的良性发展。

实践证明,作为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手段,物资“三集中”管理对企业的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完善物资集中管理制度和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是实现冀中能源集团最大效益的前提条件,更为攸关重要。

(国际物流集团物资管理部  杨锡彬、胡海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