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企业职工养老金11连增 退休人员每月至少增152.5元
中新网石家庄4月13日电 (高红超 靳彦丽 李振胜)记者13日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河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迎来了11连调,自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再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水平,涨幅约为10%。
日前,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养老金调整方案,并要求各地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退休人员每月至少增152.5元
据介绍,此次对养老金的普调采取定额调整和与缴费年限挂钩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55元增加。挂钩调整按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按照养老保险连续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计算,此次普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至少可增加152.5元。和去年调整方案相比,退休退职人员定额调整均增加了10元,挂钩调整不变,因此每个人的养老金又比去年多涨了10元。
七旬以上老人每月再享“老龄补”
在普调的基础上,七旬以上的老人的养老金每月再增加一定数额。记者了解到,增加的数额与去年持平,即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还有三类人员将享受“特调”。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另据了解,企业退休退职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