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和医疗保险月底前将停止缴费
提醒:未办理的市民请抓紧时间缴费
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2015年马上就要过去了,在这最后的15天里,大家可要抓紧时间办这3件事情了:石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要抓紧时间缴清今年的养老保险费;参加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请于12月25日前缴纳费用;明年1月1日起石市将逐步停用医保卡,全面推行使用社保卡看病就医,请您尽快办理和启用社保卡。
养老保险银行缴费12月31日停止
从2012年1月起,参保人员既不能跨年度缴费,也不允许跨年度补缴往年的费用,要缴费的人员应抓紧今年的最后十几天尽快缴费。
“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省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缴费年限满15年是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果有缴费能力,缴费年限越长、缴费越多,相对应将来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
“按灵活就业缴纳养老保险费家庭条件差的人员,即使把缴费标准降低一点也要保持连续缴费,尽量延长自己的缴费年限,因为在计算退休待遇时,缴费时间的长短对自己的退休费高低影响很大。”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目前已经是临近年底,已经登记过但2015年还没有缴满全年的,赶紧到社保局或银行去缴费,银行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就会停止缴费。
尚未办理社保卡的市民请尽快办理
明年1月1日起石市将逐步停用医保卡,全面推行使用社保卡看病就医,请您尽快办理和启用社保卡。尚未办理社保卡信息采集,原医保卡仍可使用,参保人需尽快到参保单位或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已完成信息采集但尚未完成制卡,原医保卡仍可使用,无医保卡人员如急需看病就医可申请办理临时就医卡(单);已发放到单位(社区)但尚未领取,原医保卡停用,参保人尽快到参保单位(社区)领取、启用社保卡,记不清属于哪个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的“社保卡制卡进度查询”查询发卡单位。
居民医保12月25日停止缴费
2016年度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将于12月25日结束,尚未缴费的居民抓紧时间了。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
参保居民每年每人累计在200元及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超过200元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个人自付50%,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每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年龄非在校居民,起付标准为100元。只要是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均属于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居民医保支付居民住院、门诊诊疗(特殊病病种、急诊抢救病病种、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置入术)费用后,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超过一定数额,大病保险开始启用。
大病保险开始实施以来,石家庄市有些县(市、区)已实现大病保险的即时结算,也就是说,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其县(市、区)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只需负担个人承担的部分医疗费,其余由参保地医保中心或保险公司与医院直接结算即可。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