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养老助残等领域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20.10.2014  12:10

  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我省(河北省)将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领域,面向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服务对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