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诉康菲漏油污染案开庭

10.12.2014  12:08

新华社天津12月9日电 (记者 毛振华 罗 沙) 9日,栾树海、刘明炜等21名河北省乐亭县养殖户诉讼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天津海事法院开庭。

2011年6月,位于渤海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后经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农业部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认定,这一事故最终造成6200平方公里海域海水污染,其中,870平方公里海域海水受到重度污染。

记者在法庭现场看到,原告方委托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水产养殖协会会长张福秋及部分渔民代表出庭,被告方康菲及中海油方面则委托律师到庭应诉。渔民们的索赔诉求从178万元到近3000万元不等。

张福秋在陈述中称,21名原告在河北省乐亭县海域从事海参养殖,共拥有海参养殖池2905.99亩,工厂化养殖5727平方米。在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后,经计算损失人民币约1.4亿元。

海洋污染涉及面广,受害方多,再加上康菲公司注册地在利比里亚,原被告主体资格和主张事实本身有一个调查的过程,导致了在康菲漏油事故后时隔3年才开庭审理。有关专家表示,从国外海洋污染损害案件审理情况看,从开庭到审判间隔大都长达几年。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