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乐亭21名养殖户诉康菲溢油案将开庭

04.12.2014  11:04

  天津海事法院今天(12月3日)上午发布开庭公告,将于12月9日公开审理栾树海、刘明炜等21名养殖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此案原告栾树海、刘明炜等为河北省乐亭县从事渔业生产的21名养殖户,起因是一起重大海洋溢油污染责任事故。2011年6月4日和17日,位于渤海的我国最大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油田发生两起溢油事故,该油田为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与中海油的合作勘探开发项目,中海油拥有51%的权益,康菲公司拥有49%的权益,康菲中国石油公司为作业方。

  事后,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派出联合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溢油事故污染了6200平方公里的海域海水,其中870平方公里海水受到重度污染。

  联合调查组指出,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蓬莱19-3油田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总体开发方案,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明显出现事故征兆后,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按照签订的对外合作合同,康菲公司作为该油田的作业者承担溢油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