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法院:教育实践活动驻村指导重实际

30.12.2014  16:47

    “感谢法院,感谢院长,为我们村里办了这么多实事、好事,您们可真是俺老百姓的贴心人啊。”12月29日上午,兴隆县六道河镇古庆村村支书把一面写有“老百姓的贴心人,焦裕禄式好干部”的锦旗送到县法院长田立敏手里,并代表全村群众感谢县法院为改变古庆村村容村貌所做的努力。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敏同志担任教育实践活动驻古庆村指导组组长。具体工作中,田立敏同志把帮助指导村党支部完成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等各阶段活动要求与了解掌握古庆村发展实际、影响发展因素、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重点问题等结合起来,通过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转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走访中田院长得知,低保户付某本人伤残、妻子患病,两个孩子都精神失常,房屋漏雨无力修缮,全家人的生活极度困难,他拿出1000元钱为付某家修理了房屋;了解到因无钱打井,三组几十户村民还在饮用被污染的水库水时,田立敏同志马上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村民吃水问题,100米深,配套管道长达280米的水井,从落实资金到完工仅用时一个月。终于吃上了纯净甘甜的地下泉水的三组村民,一提起田院长无不伸大拇指;为推进古庆村村容村貌改善工作开展,田立敏同志多方协调帮助村里建了8个砖砌式垃圾池,完成了15万方水危库的加固工程及300亩荒山造林工程,新建80亩果园,硬化了1100平方米文化广场,这些不仅改善了村容村貌,也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提起今年村里的变化村民们都说,一是因为党的政策好,二是来了驻村好干部。

    扎实服务群众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法院干警的重要责任。对此,田立敏说:“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扎实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达到让干警得到锻炼,老百姓得到实惠的目标”。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