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转发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 的通知》的通知
冀粮协〔2015〕10号
各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省直管县(市)粮食行业协会:现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的通知》(中粮协函〔2015〕20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你市、县区域内的有关示范企业参加年审。各地、各有关企业在参加年审中有什么问题,可向我会反映,我们会全力做好沟通服务工作。
联 系 人:赵建敏 李新年
联系电话:0311-85815583 85814029
传 真:0311-85815583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网址:燕赵粮网(http:// http://www.heblsj.gov.cn )
附件:河北省获得全国第2-5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名单
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5年11月11日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中粮协函〔2015〕20号
关于进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业协会,各示范企业:
为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切实搞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粮办发〔2009〕199号)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见“中粮协〔2010〕1号”),决定进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我会于2011-2014年认定的第2-5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均应参加年审。
二、年审方法
1.示范企业应于11月15日前通过用户名、密码(可由省级粮食行业协会提供)登陆我会官网(www.chinagrains.org.cn)《在线办事》栏目中《放心粮油申报》板块,在线填报《2014年审登记表》和《2014年度信息报表》。
2.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管理员在线审核企业的年审资料,于11月30日前在线提交我会。
3.我会根据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并在中国粮食行业网上公告年审结果。
三、有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粮食行业协会协助通知示范企业参加年审,并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不参加年审的企业将取消其示范企业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兆轩 朱震
联系电话:010-66095167 66088996
特此通知。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