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办好用好《中国安全生产报》的通知

27.10.2014  19:59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办好用好《中国安全生产报》的通知
冀安监管办〔2014〕118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定州市、辛集市安监局,中央驻冀和省属重点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办好用好〈中国安全生产报〉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函〔2014〕10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中国安全生产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中国安全生产报》(以下简称《安报》)是安全生产领域最具综合性、权威性、指导性的刊物,是宣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主要阵地,是国家总局指导服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是联系各级安监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桥梁和纽带。多年来,《安报》坚持为企业安全发展服务、为安全监管监察服务的宗旨,倡导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政策法规,弘扬安全生产文化,传播安全知识技能,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已经成为各级安监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良师益友,成为大家相互学习借鉴、交流经验体会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多年以来,《安报》刊登了大量我省各类安全生产新闻稿件,全面反映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动实践,为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极的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安报》在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利用好这一传播媒介,学习上级要求,借鉴先进做法,交流工作经验,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二、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职责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政府、企业、宣传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安报》的发行范围、传播速度、报道内容的专业性与权威性,是其他媒体无法相比、不能替代的,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善于依托《安报》这一强大的传播主阵地;学好用好《安报》,借助《安报》加强宣传教育,是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义务的重要途径。
  各级各单位要注重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安报》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安报》提供优质稿件,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新经验。要鼓励在单位内部实行稿件刊发奖励制度,各设区市在《安报》的发稿数量,将纳入年度安全宣传工作考评内容。
  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安报》、读《安报》、用《安报》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充实安全知识,学习借鉴先进典型经验,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以《安报》为阵地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更加具体、生动,促进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积极协助做好《安报》的征订工作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只有传播到位才能落实到位,扩大《安报》发行量和覆盖面是加强传播力的有效措施。我省2013年订阅《安报》1.5万份,但各市、县之间很不平衡、差距很大,如石家庄市5651份,而订阅份数在500份以下的有唐山市457份、张家口市342份、秦皇岛市183份、衡水市53份。订阅份数在10份以下的有48个县(市、区),特别是还有订阅“空白县”,北戴河区、卢龙县、馆陶县、临城县、广宗县、威县、容城县、蠡县、崇礼县、饶阳县10个县区的订阅数量是“”。一个县(市、区)很少订甚至没有订《安报》,其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就会有很大的局限性,也很难说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有多高。政府部门没有《安报》,就不能快速获悉全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也不能很好了解兄弟省区的工作动态;企业没有《安报》,就不能及时借鉴同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也不能快速接受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正确影响。
  要高度重视《安报》的订阅工作,力争实现各级各部门和各重点单位的全覆盖。要开展向本级党委、政府送《安报》活动,确保党委、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人手一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都要订阅《安报》;要动员高危行业、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订阅《安报》,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副总、安全管理部门,以及车间、班组都要积极订阅、学用《安报》。
  各县(市、区)的订阅份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去年订阅份数较少的县(市、区),今年要加大力度,力争订阅数量超过100份;特别是安全监管重点县、煤矿重点县、非煤矿山重点县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订阅均不能少于200份。订阅费用可依据《安全生产法》从各级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省局将适时对各设区市和各县(市、区)订阅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办好用好〈中
  国安全生产报〉的通知》
  2.2014年《中国安全生产报》订阅10份以下的县(市、区)名单
  3.2014年《中国安全生产报》订阅10—50份的县(市、区)名单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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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