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河北品牌节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委(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旅游发展委(局)、国资委、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60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河北品牌节”宣传、展示、交流、学习的黄金平台作用,加强对我省自主品牌、特色产业、特色区域品牌的宣传推介,扩大河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塑造河北品牌良好形象,树立品牌经济发展理念,促进品牌强省建设,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旅发委、国资委、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省品牌战略促进会研究决定,于9月4日共同举办2018第十二届河北品牌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智造强省,绿色河北。
二、活动内容
第十二届河北品牌节将通过举办河北省质量品牌发展大会、河北智造与品牌提升高峰论坛、河北知名品牌博览会、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论坛、出版《品牌河北》大型画册等一系列主题活动,联合社会各方力量,以引领转型升级,激发创新思维为主线,共同搭建一个展示、交流、沟通、发展、共赢的高端平台。
三、活动组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品牌示范区以及名牌产品、优质产品、驰名(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领军企业参加第十二届河北品牌节各项主题活动,并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地方特色品牌作为第十二届河北品牌节 “河北名片”标志性品牌,推荐在品牌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县(区)作为典范,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和重点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和地方品牌发展理念和品牌市场竞争力,加快我省自主品牌的成长步伐。
省质监局组织和推荐政府质量奖企业、河北知名品牌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品牌节相关主题活动。
省工信厅组织省内工业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域、中小企业名牌产品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品牌节各项主题活动;并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参加专精特新成果展及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论坛。
省农业厅、省旅发委分别组织并推荐第一、三产业园区、企业等相关单位积极参加知名品牌博览会及品牌节各项主题活动。
省住建厅负责组织和推荐建筑建材、房地产等企业参加品牌节各项主题活动。
省国资委负责组织和推荐本系统内企业参加知名品牌博览会及品牌节各项主题活动。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发挥舆论优势,加大对品牌节各项活动内容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品牌文化氛围。
省品牌战略促进会负责第十二届河北品牌节各项活动的协调组织、安排落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第十二届河北品牌节活动是推进全省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深入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突出河北产业特色,展示河北品牌建设成就,扩大河北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助推我省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宣传展示平台。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设置,将进一步强化企业品牌建设热情,树立科学的品牌发展理念。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发改、质监、工信部门发挥牵头督导作用,住建、旅游、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国资委等部门积极配合,各单位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第十二届河北品牌节的筹备工作,做好组织发动、推荐和宣传工作,与河北省品牌节组委会办公室保持联络,并于8月20日前将组织推荐的河北品牌建设典范县(区)、河北名片、参展单位名单和相关材料等以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反馈到河北省品牌节组委会办公室。
第十二届河北品牌节相关资料及参会回执请登陆河北品牌网(www.hbpinpai.com)下载。
五、联系方式
河北省品牌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郭晓东 吴思源
电话: 0311- 83015568 83010118
传真: 0311- 85203886
地址: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46号
邮编: 050081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十二届河北品牌节主要活动内容
2.相关表格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河北省品牌战略促进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