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成果要报》征稿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向广大专家学者征集《教育成果要报》稿件。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者和非承担者均可投稿。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包括重大委托项目、重点招标项目)研究成果被《教育成果要报》采用1次及以上,并被领导批示,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其它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成果被《教育成果要报》采用1次及以上,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被《教育成果要报》采用,完成该成果的主要负责人申请同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时给予优先立项。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教育成果要报投稿要点》(附件1)。
稿件受理
1.《教育成果要报》常年接受投稿。
2.投稿时请注明是否属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注明主要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联系方式。
3.请将《教育成果要报》稿件的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如研究内容涉密,请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
4.投稿请参照《教育成果要报》样稿(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闫芬80789750
附件: 教育成果要报征稿附件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