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观摩式执法开展情况的通知

09.06.2015  10:47
各设区市监察支队,各直管县(市)监察大队: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安监执法部门不断提升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特别是加强了观摩式执法,起到了“检查一个,教育推动一批”的效果,总队在总结各单位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观摩式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以指导开展观摩执法活动。根据省局领导指示要求,为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汇总全省安监执法系统观摩执法开展情况,经总队研究决定,对全省观摩执法情况实行月度上报制度。请各单位将1至5月份的观摩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文字、数字按月汇总,并进行分月补报,自6月起,各地观摩执法情况实行月度上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文字内容:
  1、各单位本年度观摩执法计划情况。
  2、1至5月份各级各次观摩执法组织及开展的具体情况,包括牵头组织单位、时间、地点、参加观摩的各级安监系统人数、参加观摩的企业名单及人数、现场检查的具体重点部位、发现问题数,检查意见反馈交流会情况,参加观摩企业自查自纠问题数、整改到位数,后续巡回督导情况,抽查执法情况,观摩执法实施行政处罚情况(经济处罚、暂扣、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下一步关于观摩执法工作的安排以及相关意见建议。
  (二)数字内容:按照观摩执法情况月度报表填写。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文字内容务求全面、详实,注意总结提炼突出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效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2、请各单位将1至5月份的分月报送内容电子版于6月10日前报送省总队综合处。
  3、自6月起,请各单位于次月5日前将本通知报送内容电子版与月报一并报送省总队综合处。
  附件:观摩执法情况月度报表
  省总队综合处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联 系 人:张  伟  0311-87803127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       
  2015年6月4日                  

附件列表:
1: 各市、各直管县(市)观摩执法情况月度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