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长期聘用人员信息库建设的通知
各部门及二级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基础信息编制要求,为完善学校供养人员信息,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对我校长期聘用人员(聘期需半年以上,不含临时性外聘人员)工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人事处和财务处将依托新的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长期聘用人员工资信息库,对我校长期聘用人员编制职员代码(工号),统一纳入我校的人员工资管理系统。自2016年1月1日起,财务处将每月依据长期聘用人员的职员信息库发放工资。
一、信息报送要求
(一)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合同的人员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长期聘用人员(包括社会聘用人员和学校返聘人员)的信息归集整理,填写《河北医科大学外聘人员工资信息表》,经单位或部门领导审签后,上报人事处备案,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处统一编制职工代码。
(二)各部门自行聘用的人员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所长期聘用人员(即部门自筹人员)的信息归集整理,填写《河北医科大学外聘人员工资信息表》,经单位或部门领导审签,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处统一编制职工代码。
(三)报送形式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将填写的《河北医科大学外聘人员工资信息表》以纸质形式,由本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人事处,同时报送Excel电子表格。(制式表格见资料下载)。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目前没有办理过工行银行卡的聘用人员,由本人到市内的工商银行尽快办理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是涉及长期聘用人员的增减变动,卡号信息变更以及工资信息变动,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每月按时以纸质形式由本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上报人事处审核后,通知财务处。
以上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12月25日以前报送人事处审核,以免影响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长期聘用人员的职工代码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财务处信息网站公布,请及时查询下载。
附件: 长聘人员工资表
人事处 财务处
20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