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微信号采集工作的通知

05.04.2016  16:37
关于开展微信号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为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职业卫生工作,国家总局职业健康司筹建了“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并要求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人员加入。请收到通知后,立即按附件要求采集本市及各县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人员微信信息,填写《信息采集表》,并于4月20日前报省局。信息添加完成后,将通知所有加入平台的人员关注“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关注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缑晓珊  0311-8780320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信息采集方法
  2.信息上报方法
  3.关注“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方法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列表:
1: 关于开展微信号采集工作的通知.docx
2: 信息采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