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和整合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20.07.2018 11:27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冀审改办〔2018〕1号)的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取消1项,调整1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项目编码“11130000087253501U-XK-021-0000”。
二、取消“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核发”,该事项原为省级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与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医疗广告审查”整合,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7月20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0.07.2018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