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幸福院规范管理的建议
随着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社会的养老问题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而农村幸福院的出现能够调整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可以有效解决空巢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但笔者在审计幸福院建设管理情况时发现,农村幸福院管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幸福院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入住人员较少。我国一直延续“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赡养老人已成为子女责无旁贷的责任,又加上群众对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够及传统观念的束缚,导致幸福院入住率不高。
(二)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幸福院的资金基本上来源于省、市项目资助金,由于资金原因,部分县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导致有的乡镇幸福院建设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三)配套设施不完备。经过实地调查,已运营的幸福院多数都是由村两委办公室等场所改扩建而成,虽然节省了建设成本,但房屋设计建设不合理,不方便老人居住,餐具、冰箱、灶具等用具配备不齐全。
(四)管理松散粗放。许多农村幸福院建立时间不长,没有现成的管理经验可以借鉴,大量工作处在探索阶段,运营模式单一;多数村集体对幸福院的管理服务意识比较模糊,主体责任不明,导致幸福院没有专人从事管理服务,存在很大漏洞和隐患。
二、加强幸福院规范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农村幸福院的重要意义,建议每个乡镇成立幸福院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指导各村居做好运营管理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休息、餐饮、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把关心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大力弘扬新时期孝道文化,积极宣传建设幸福院的目的和意义,以多种形式吸引老年人到幸福院相聚交流和娱乐,带动老年人参加各类活动。
(三)配齐物品设施。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功能设施,配备必要的纳凉、取暖、厨具、健身、娱乐、消防等设备,确保具备满足老年人日间照料基本需求的条件。
(四)规范运营管理。坚持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协会组织、自主互助的原则,村委会负责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县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五)建立奖惩机制。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制定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考核办法,从硬件设施、运行机制、服务功能、规范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运营,建立分档定级考评机制。 (王同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