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γ探伤工作人员复训的通知
中 国 辐 射 防 护 研 究 院
中辐院核培文(2018)5号
关于举办γ探伤工作人员复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γ射线探伤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需求,按照环保部18号令的要求,我院作为环保部培训机构,将于4月中旬在石家庄市举办一期γ射线探伤复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取得中级培训证书将年满4年的γ射线探伤辐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
4月10日下午报到;4月11日-12日培训学习。上课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石家庄北方大厦(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电话:0311-86839896,85918899)
乘车路线:
1、火车站乘131路、132路;纪念碑乘37路公交车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纪念碑乘95路到政法学院宿舍站下车(北方大厦),路北即到。
2、北站乘164路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
3、南焦客运站乘77路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
4、白佛客运站乘63路至棉六站下车,路东转乘131路、37路、2路、132路、112路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每人600元(含学习费、资料费、讲课费、制证费、租场费、午餐费等)。
2、学员若需住宿,费用自理。
3、培训费交费方式:
(1)报到时现金支付;
(2)汇款支付:请已汇款的学员报到时带好汇款单据复印件作为已缴费用证明。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帐 号:0502121609026400822
开户行:工商银行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六、具体要求
1、每期培训班以150人为限,报满为止。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31日。请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组织人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
3、学员报到时必须携带培训合格证书,交会务工作人员。
4、培训结束后,经考核、考试合格在原证书注册盖章。
5、任何人不得代训代考,一经发现取消其培训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锦秀,13835124652
周晋红,13834158271
附件:报名回执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核工业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培训中心
2 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