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办公厅印发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23.11.2016  18:01

近日,团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要求,对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作出全面具体规定。

细则》以团章为总遵循,以《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基本依据,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明确提出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发展团员工作。在发展团员程序方面,新增入团积极分子确定环节,明确基层团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环节,规定团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方面,规定须进行3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将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细则》还对少先队组织推优入团、流动青年入团、入团仪式、档案管理、工作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

现行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于1993年施行,20多年来对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发展团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特别是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对《细则(试行)》进行修订。(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立红) 

转载:《新华网》(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