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动全面遏制结核病
6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共同印发《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2年,全国肺结核发病率从2018年的59.3/10万降至55/10万,死亡率维持在3/10万以下。为如期实现上述目标,《行动计划》提出了六大行动。
全民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将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深入每个地市。
结核病诊疗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最大限度发现患者,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认知和识别意识,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的患者,必须开展结核病筛查;建立结核病临床诊疗质控制度,将结核病诊疗和防治核心指标纳入对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中,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相结合,患者全程规范管理率达到90%。
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强化行动:加强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以县(区)为单位,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要到达95%;对65岁以上老年人年度体检和糖尿病患者季度随访中,积极落实结核病症状筛查;将胸部X线检查纳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随访中,开展结核病高风险儿童预防性治疗试点。
重点地区结核病扶贫攻坚行动:重点提升基层防治能力,在“三区三州”各选择一个地市,在4年时间内,为该地区的县级和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培训2名和4名结防人员。
遏制耐药结核病防治行动:提高耐药结核病实验室诊断能力,到2022年,所有地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具备开展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能力;动态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保目录,适时将符合条件的抗结核新药纳入其中。
结核病科研和防治能力提升行动:加大科研和科技创新力度,加快结核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健全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