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六个“上门”零距离工作法优化执行服务

01.08.2014  22:07
        为转变执行作风,践行司法为民,新乐市人民法院立足执行工作实际,化被动为主动,创新开展六个“上门”零距离工作法活动,用心打通执行服务最后一公里,就地化解涉执矛盾纠纷,使执行更接地气,服务更有底气,为民更扬正气。

        一是上门立案。充分利用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功能,创建流动立案窗口,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偏远、交通不便的群众打开绿色执行通道。只要符合条件,当事人即可拨打立案专线进行预约申请,指导准备立案材料,快速上门当场办理相应手续。

        二是上门送达。坚持程序优先原则,执行人员主动携卷下乡,走进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百姓家中,现场送达法律文书,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向其耐心阐明法院的执行程序,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利用送达间隙做实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主动进行协调。

        三是上门调查。在受理案件后,立刻择机开展上门调查,尽快调查清楚被执行人经济和家庭状况,走访乡镇政府部门、派出所、司法所、村组、居委会、亲友,如实获悉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和履行能力,为后续推进执行进程夯实基础。

        四是上门汇款。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弱势申请人,执行到位的案件款原则上亲自上门办理转账手续,积极为当事人诉讼便利消除梗阻、清障解难,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诉累,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是上门回访。主动对信访当事人进行上门回访,切实帮助解决反映的合理信访诉求,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未结、未执的正当原因,将生活相对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定期慰问,结对救助。开展案件满意度回访调查,全面听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执行工作。

        六是上门宣传。加大执行信息公开,构建执行护航工程,以生道执行、一线释法倾力扶助辖区企业爬坡过坎、转型升级。主动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并现场答疑解惑,弘扬诚信,真正让人民群众信任法官、信赖法院、信服裁判,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