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15.03.2017  19:36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3] 636号)和《河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冀交基[2014]509号),我厅已完成2016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日期为2017年3月15日至3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举报或申诉(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邮编:050031,联系电话:0311-83054672)。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河北省2016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2017年3月15日

附件:河北省2016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