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2015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31.05.2016 06:09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及《关于做好201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公便字﹝2016﹞13号)要求,我站已完成了2015年度全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5月24日至6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举报或申诉(地址:石家庄市振岗路120号,邮编:050091,联系电话:0311-83031628)。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河北省2015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附件2:河北省2015年度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2016年5月24日
附件1:河北省2015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附件2:河北省2015年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31.05.2016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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