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理当扛起公益性大旗
为人民提供安全、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应有要义。公立医院则是党和政府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载体。医改至今,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保持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调公立医院公益性,为完成深化医改目标、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了根本保障。
公立医院是实现医疗服务公平可及的最直接制度安排,公益性是公立医院的本质特征。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 受以药补医机制等影响,加之政府管理职能定位不清、财政投入不足、监管不到位等,公立医院一度逐利倾向严重,医疗领域过度市场化,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重、怨声大。从中央到地方逐渐认识到,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在解决资源绝对匮乏、弥补高端需求、满足国民多元化需求方面有积极作用,但也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
医疗资源是公共资源,应保障公平可及,这就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因此,医改启动后,“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等原则再次被明确。
公立医疗机构是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主力军。在妇幼保健、医防结合、慢病防控、改善医疗服务等方面,公立医院尤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明两年是深化医改的关键时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改革就是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同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践证明,要实现健康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就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公立医院改革原则不动摇。
各地各单位应始终遵循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毫不动摇地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和公立医院主体地位,把公立医院公益性写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旗帜上;各公立医院应更加注重公平共享,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缩小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把维护人民的健康时时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