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共场所公益广告整改不力单位负责人将被问责

25.10.2014  12:39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赵立峰)10月24日,记者从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 唐山 市将进一步增加公共场所公益广告的数量,提高质量,确保在11月5日前达到预期目标,并对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据了解,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影剧院、商场、公共交通工具等社会媒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刊播比例。有关部门将在市中心区突出抓好“两区、三线、两园”公益广告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路南、路北两区,及以建设路沿线、北新道沿线、机场高速连接线为重点的3条公益广告示范线,和大钊公园、凤凰山公园为重点的2个公益广告示范公园。在市主城区所有影剧院、商场、宾馆、景区、体育场馆、窗口单位、沿街单位(门店),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车体、车载电视、顶灯和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封闭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进一步加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雷锋精神、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文明旅游、保护生态、法制教育等为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公益广告的刊播比例将达50%以上。

    为了达成目标,我市相关部门将按照大力度、经常化的要求,着眼长远,提高公益广告的宣传质量和比例,确保在11月5日前完成任务。市文城办将对市区及其他各区公益广告设置、刊播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督导,对公益广告刊播比例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经过两次督导仍不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影响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大局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