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满18岁后2年内或可选父或母民族成份一次

02.12.2014  22:33

  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家民委、公安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今天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公民年满十八周岁,其本人可以在年满十八周岁后的两年内自愿选择其父或其母的民族成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