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20.09.2016 20:3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9月6日,民政部公布了第六批96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4200多个,每年接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学校等组织的烈士纪念活动10万余次,群众瞻仰祭扫1.5亿多人次,是宣扬弘扬烈士精神、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场所。
烈士纪念设施施行分级保护管理,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有277处,主要是纪念在重大事件、重要战役和主要革命根据地斗争中牺牲的烈士,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烈士、为中国革命斗争牺牲的知名国际友人等,其纪念意义更为重要,建设管理水平相对更高,在褒扬、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典型示范作用更为突出。此次获批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既有反映红军长征时期的贵州习水青杠坡红军烈士陵园,也有反映抗战时期的山东费县烈士陵园,反映解放战争时期的辽宁塔山阻击战烈士陵园;既有纪念个人为主的河南吉鸿昌将军纪念馆,也有纪念英雄群体的江苏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这些烈士纪念设施虽然安葬、纪念着不同时期的烈士,但所弘扬的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敢于牺牲的烈士精神是一脉相承、永志纪念的,是我们缅怀先烈、不忘初心、走好新的长征路的重要精神力量。
民政部在公布名单的同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加大宣传、陈展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祭扫、纪念烈士活动,充分发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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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