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24部门联合发文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及联合惩戒措施

13.07.2015  15:42

7月3日,我委与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环境违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黑名单及发布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试行)的通知》。

        文件中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22家,其中环境违法企业9家,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13家。联合惩戒措施共20项,其中环境违法惩戒措施12项,拖欠农民工工资惩戒措施8项,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部门涉及环保、住建、人社、发改、公安、工信、工商等24个部门。

实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实施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此文件正式公布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探索。今后还要选择在法院案件执行、税收征缴、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实行黑名单制度并出台联合惩戒措施,使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