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加强火灾防范通告

15.01.2015  11:11

说到防火,今年入冬以来,全国接连发生几起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为了有效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公安部近日发布了《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对近阶段以及今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告中规定,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开展消防演练;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控制营业期间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民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按照公安部和省消防总队统一部署,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对于存在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