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公司实行“项目化”管理践行四种形态 提级深化挺纪在前工作

03.05.2016  18:12

 

冀中能源股份公司实行“项目化”管理践行四种形态 提级深化挺纪在前工作

 

作为省国资委纪委践行运用“四种形态”的重点联系企业,冀中能源股份公司党委、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引入项目管理理念,通过确定项目课题、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化管理方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见成效、出成果。

一是成立项目课题组。 冀中股份党委、纪委依据省国资委纪委《关于聚焦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全面提级深化监管企业挺纪在前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践行运用“四种形态”项目课题组,吸收公司纪委全体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纪委书记为成员。明确了课题组负责人、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完成时限等,实行计划目标管理,统筹组织项目课题的具体实施,把项目课题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相轨道,增强了践行运用“四种形态”课题研究的超前性、有效性。

二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冀中股份党委、纪委根据省国资委纪委的工作目标,遵循“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体现特色、着力创新”的原则,确定了《坚持纪在法前用好“四种形态” 做好监督执纪主业》作为践行运用“四种形态”课题名称,制定了课题研究具体方案、分解细化了课题研究内容,并落实到每一名课题组成员,确保践行运用“四种形态”项目课题“有抓手、有载体、有创新”。

三是加强项目跟踪指导。 实行课题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制度,要求项目课题组成员每月在课题组研讨会上汇报本人负责的内容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加强对项目课题研究的督促引导,确保践行运用“四种形态”项目课题稳步推进,取得高质量的研究课题成果,提级深化挺纪在前工作。(冀中股份公司纪委郑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