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8.09.2015  10:09

  为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省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显提升看大病、解难症水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常见病就地就近就医的目标。

  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方案明确提出,各县(市、区)要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各县(市、区)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在办好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1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的基础上,鼓励采取迁建、整合和转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或康复等机构,也可探索改制重组。

  方案还要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改革既定要求,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地要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办法,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严禁设定科室、医务人员创收指标

  方案还提出要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称评定、考核奖励、评优评先、进修培训和管理使用等方面,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全面推行聘用、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优化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公立医院所占比例不低于80%。

  根据方案,河北省还鼓励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科学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拉开收入差距,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不包括药品、耗材支出)比例,力争到2017年占比不低于40%。严禁设定科室、医务人员创收指标,医务人员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符合条件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方面,方案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逐步提高保障绩效,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及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积极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根据方案,河北省还要求,要积极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围绕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主要病种,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探索建立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精神、肢体等残疾康复诊疗服务以及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

  方案要求,各地还要围绕近3年县外转出率前5至10个病种确定需要重点加强建设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提出人才、技术、学科和管理能力提升需求,通过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人才引进培养、重点专科建设、技术引进和医师多点执业等,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提高县域医疗服务能力。(胡华梁 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