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全面推进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提档升级
为深入推进基层综合医改工作,全面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自2013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优质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2014年,全省启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以来,石家庄市积极谋划,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与“优质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迅速推进落实,2014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22所。
主要做法有: 一是政府主导,保障有力。 市政府将“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列入2014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明确提出“巩固基层医改成果,力争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达到50所”的工作目标。同时,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创建经费以县级财政和建设单位为主,市级财政给予奖补,确保足额及时到位”的要求,两年来,市、县两级财政共落实经费120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其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二是科学谋划,严格标准。 市卫生计生委明确创建标准,大力实施“一优化、两规范、三提升、一巩固”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在整治环境卫生、统一整体形象、规范病区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示范性预防接种门诊、国医堂、规范化药房、标准化妇儿保门诊、无害化厕所等重点科室建设,保证创建达标的卫生院做到名副其实的“群众满意”,做到一次达标,一直保持,长期示范。 三是组织有力,稳步推进。 市卫生计生委对于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对口帮扶”的工作体制,由一名委领导、机关处室和一所委属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分包4-5 所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的创建工作,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年终考核指标。同时,由基层卫生处牵头、协调多个处室及有关单位,抽调相关方面专家,组建了石家庄市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专家组,负责指导县级创建工作,确保建设质量达标。 四是认真开展建设活动“回头看”。 市卫生计生委按照《河北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体系(2014年版)》要求,对2014年上报的建设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找出存在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方案,排出时间进度表,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发挥对口支援作用,每所县级医院,必须帮扶一所以上建设活动卫生院,采取“一对一”、“点对点”帮扶,确保完成整改任务,达到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