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年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

18.07.2014  13:10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17日公布《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各地2014年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

通知重申了此前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要求,2014年,我国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90元左右。各地要调整和优化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

通知提出,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在巩固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等20个病种的大病保障工作基础上,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继续完善一般诊疗费政策,将乡村医生的一般诊疗费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元,且一般诊疗费不低于5元,新增部分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编辑: 王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