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精神,省安委会印发了《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2015〕10号),要求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切实做好我委的安全生产工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处室、本单位职能,对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抓好落实。
此前我委印发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冀发改运行〔2015〕866号)与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内容和要求基本吻合,不再单独开展和调度。
请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9月2日和12月31日前书面(含电子版)报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局1804房间)。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稳定,按照省安委会部署,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落实近期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底线思维,坚持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 大检查时间
2015年8月至12月31日
三、 大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机关各处室及委属单位:对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检查所属区域、领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能源局按省安委会要求制定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方案,并依照分工配合安监局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相关工作。
(三)其他省安委会要求配合的相关工作。
四、大检查方式
(一)全面排查(8月-10月底)。以属地负责,条块结合,自查为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8月-11月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力量组织整改,强化巩固大检查成果。
(三)巩固提升(10月-12月中旬)。委安办适时组织督导检查、随机抽查,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措施,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务院、省政府针对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十一”黄金周特殊时期以及今年以来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高发而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这项活动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贯彻始终。
(二)严查细纠。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立即制定详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查什么、谁来查、怎么查,要有别于日常检查,突出季节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把最不放心、最危险的单位和部位作为重中之重,深查细究,消除隐患。
(三)注重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以检查隐患、堵塞漏洞、强化基础、构建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委安办将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全委通报等形式督导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