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意见: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

29.07.2014  11:51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度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全面建立“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执法公开”和“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总结我省近年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通过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为尽快建成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明确目标任务

      (一)建立政务公开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水平。重点做好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督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二)建立司法公开制度。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变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打造公开、透明、公正的阳光司法体制。司法公开制度重点是:审判机关着力推进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和审判流程公开等“四大公开”,重点抓好民商事案件网上直播,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裁前公示,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司法拍卖网上进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动态管理等工作;检察机关重点推行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检察权网上公开,案件流程信息网络查询,加强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和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公安机关重点推进交管业务和治安处罚公开,分步骤打造全媒介社会服务平台;司法行政机关把刑罚执行公开作为着力点,重点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法公开。(牵头部门:省委政法委)

      (三)建立执法公开制度。全面建立和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构建全方位的执法制约监督体系。着力转变执法理念、拓展执法公开内容、扩大执法公开范围、创新执法公开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执法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以及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执法程序、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群众投诉举报的方式、电话,受理条件、受理反馈程序;其他需要公开的行政执法项目。(牵头部门:省法制办)

      (四)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各级政府部门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三定”规定确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对各级各部门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研究提出取消、下放、整合、转移和加强的行政权力事项,确定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在此基础上,对确定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汇总,编制并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对照行政权力清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操作流程要求,本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着力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和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自由裁量空间,研究确定履职程序、办理期限和具体承办机构等,编制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好行政权力“”和“”的有效衔接,围绕市场和社会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部门:省编委办、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