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供热工程月底前须全部完工 按照法定供暖日准时供热
18.10.2014 18:15
本文来源: Hebnews.Cn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岚)近日,全省供热保障及供热计量改革调度会召开,全省要做到采暖期前15天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行条件,并严格执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按照法定供暖日准时供热。
据介绍,今年我省供热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热源热网建设全面铺开,新能源利用也逐步推广,但同时也存在工程进度较慢、热源建设滞后、供热计量改革不平衡等问题。会上要求,各地要抓好项目进度。北部城市 张家口 、 唐山 、 承德 、 秦皇岛 要在10月中旬全部完工,其他城市必须保证在10月底前全部完工。全省要做到采暖期前15天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行条件。
同时要抓好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交付使用后实现计量收费。国家计量改革示范城市承德、唐山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要在2015年采暖期达到60%,迁安、 遵化 、 武安 、辛集要作为河北省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县级市,在2015年采暖期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5%以上。2014年采暖期,有集中供热的县城,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要达到20%以上。
今冬采暖期,全省所有地区严格按照当地法定供暖日供暖。热电联产和锅炉供热企业还要抓紧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改造,在冬季供暖前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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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01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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