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25.08.2016  19:45

   本网讯   8月25日,2016年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国华,省文物局局长张立方,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王星亮出席会议并讲话。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全省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省相继侦破定州特大文物被盗案、清东陵温僖贵妃墓被盗掘案、献县盗掘古墓葬案、正定华塔地宫被盗案、平山盗掘平古墓葬案、清东陵昭西陵内柱头被盗案等一大批大案要案。当前文物犯罪呈现出职业化、智能化、暴力化、隐蔽化的新特点,形势依然很严峻。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和文物管理部门配合,坚持出重拳,综合利用各种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类文物犯罪活动。对现行文物案件尤其是大要案件,要努力在第一时间破获案件,做到接警处置快、勘查访问快、追击堵截快、文物追缴快、综合施策快。既要破案也要追赃,既要打盗掘、盗窃,也要打倒卖、收赃,要重点从销赃犯罪活动入手,对于被盗文物要顺线侦查,追踪文物去向,查明倒卖犯罪人员,追缴被盗文物,对文物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省公安厅将对重点案件和网上逃犯进行挂牌督办,确保省督案件破案率和网上逃犯抓获率要有明显提升。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不断加强串并案件侦查,推动实现文物案件的跨区域协查侦办。文物、工商和公安等部门要强化重点古墓葬、古遗址保护单位巡护机制,加强文物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及时堵塞涉案文物流通渠道;要探索建立以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打击犯罪奖励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集打、防、管、控一体化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体系;要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日常协调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整体工作格局。各地要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广泛收集文物犯罪线索,制定奖励办法。省公安厅将成立督导组赴各地开展不间断专项督查,对于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上报不及时或者因主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及时侦破的,将按照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