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召开
4月17日,全省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13年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主要任务。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会宾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会宾指出,2014年,我省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新农合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全面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全面提升新农合的保障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大村卫生室规范管理力度,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实现全省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新突破。
全面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全面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
2014年,我省继续深入开展“新农合精细化管理年”活动,通过提高管理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今年筹资标准已经提高到人均390元,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0万元。继续巩固参合率,努力在现有98%的基础上再有所提高。各地要切实提高门诊统筹和县、乡住院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补偿比要分别达到45%和75%。重点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重大疾病保障政策,认真执行临床路径、基本流程和收费标准,实行重大疾病出院即报。全面实施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开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是今年重中之重,我省将在石家庄、唐山两市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并将其确定为2014年办好的惠民八件实事之一。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安排部署,精心部署,确保今年第三季度全部启动实施。石家庄、唐山两市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全省提供更加成熟的经验。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支付方式改革的覆盖面,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二级医院不少于20种,三级医院要达到50种以上。强新农合基金监管,通过异地就医费用核查、定期审计、信息公示和举报检查“四项措施”防套费,继续开展新农合基金监管“霹雳”行动,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自律性,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快提高新农合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大力开展多功能、跨区域通用居民健康卡发行工作(石家庄为全国试点城市),今年发卡率要实现30%,明年达75%以上,初步实现参合农民省内就医“一卡通”。
加大村卫生室规范管理提高基层卫生能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
去年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其他20%从医保目录中选择使用,今年我省将加大基本药物在基层使用率,把村卫生室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试点,开设专用账户并规范各项经费拨付办法。今年各地要加大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切实提升基层卫生人员服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好中央补助地方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提升基层人员素质。落实绩效工资及考核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例不低于60%。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收支结余全部留用,用于事业发展和职工奖励、福利。要重点做好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保证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增加到每人35元,要落实乡村两级承担服务项目职责分工,安排乡村医生工作任务和补助经费,防止乡镇卫生院侵占乡村医生利益,鼓励在乡村医生养老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和突破。进一步加强一体化管理内涵建设。实行一个行政村只设一个村卫生室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实施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和条件。一村多室的,要整合为一个;可根据需要可以设几个服务点,必须把村卫生室从个人经营转变为集体经营。没有实行乡村一体化的,要尽快实行。已经一体化的,要加强内涵建设,对村卫生室机构设置、人员准入、医疗服务、药品管理、收费标准和财务管理等进行规范,建立健全村卫生室内部考核分配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人员纳入编制。
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参观了石家庄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和承德、迁安、曲周、任县等市县卫生局作了典型发言,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承诺书,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省儿童医院作了承诺发言。
相关链接:2013年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取得新成效
新农合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全省参合农民达到5146万人,参合率达到97.8%,再创新高。全年新农合补偿1.3亿人次,补偿总额175亿元,次均住院补偿2649元。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最高支付限额达到9万元。新增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石家庄市和唐山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开展顺利,全年补偿6.2万人次,赔付1.8亿元。所有县(市、区)全部实行了门诊统筹和支付方式改革。设区市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和6个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即时结报。认真开展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承诺制度”,对部分次均费用增长幅度明显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
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 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快速推进。截至去年底,全省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拥有1所集体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完善了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支付政策,积极落实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的村卫生室补助政策,多渠道补偿机制初步建立。积极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绩效工资60%和结余部分50%用于奖励职工的分配政策。认真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确定11个县作为试点,明确了乡村医生责任和义务,推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任务的落实。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不断发展。 全省111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方便、有效的城市“15分钟就医圈”。同时,培训卫生技术人员4500余人,新创建的7个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了国家复核,提升了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的能力和品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了基层卫生工作的效率。大力改进服务模式。各地在开展“健康讲堂”、“健康小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团队服务、“一对一”签约服务等形式,公共卫生服务关口前移。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 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高到人均30元。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省级培训800余人。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达到5791万份,建档率80.5%;孕产妇管理人数84万人,管理率90%;7岁以下儿童保健人数610万人,管理率89%;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分别为499万人和141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指导和0-36个月儿童中药调养服务达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