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31.05.2016  06:09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标准及评定程序》(交质监发[2008]274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字[2009]318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质监综字[2013]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和《关于201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站已完成了2015年度全省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5月24日至6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举报或申诉(地址:石家庄市振岗路120号,邮编:050091,联系电话:0311-83031628)。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5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2:2015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信用评价结果。

2016年5月24日

附件1:2015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2:2015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信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