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社系统发挥基层党组织表率带动作用纪实
“旗帜供销”凝聚改革正能量
——全省供销社系统发挥基层党组织表率带动作用纪实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李巍 别志雷 通讯员何荣国 郑家俊
滦南县供销社在产业链上建起党组织,使党组织与经济实体有机结合。南皮县供销社采取村社联建,实现党组织对全县215个村级服务网点全覆盖。康保县供销社为全体党员设岗定责,开展“示范岗”、“先锋岗”、“便民岗”、“致富岗”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省各地供销社党组织和党员的一系列行动,被当地农民群众津津乐道。
去年4月,我省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省,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省供销社同步实施“旗帜供销”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让全系统1800多个基层党组织和2.5万名共产党员在改革中冲在前、作表率,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在“三大阵地”筑牢基层党组织阵地
“终于找到‘家’了!”邯郸县供销社雨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张伟伟摸着鲜红党旗上的党徽说。
近年来,该合作社采用“公司+农户+基地+批发市场”的生产经营模式,投资850余万元,建成了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雨垌农副产品智能配送中心,去年10月开始运营,配送辐射邯郸市区160个社区。
“旗帜供销”工程实施以来,张伟伟积极申请,终于得到批准。邯郸县供销社采取单独组建的方式,按照“五有”标准(有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在雨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组建了党支部,填补了该社没有党组织的空白。
除了单独组建外,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全省供销社系统的各级党组织从做好基础性工作入手,抓组织、强队伍、建场所,以多种方式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
康保县供销社先后在土城子镇、张纪镇两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党总支,根据不同类别在下属专业合作社成立党支部,各党支部再分设种、养、加、销党小组,设立了标准的党员活动室。饶阳县慈明蔬菜专业合作社创立了“1+10”党员联系户制度,按照社员从事的产业划分5个党小组,每个小组长联系10户左右的党员,每名党员联系10户左右群众,做到每户群众都有党员联系,使每个党员都有固定的联系服务对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的三个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由县社党委和镇党委联合建立了党支部,镇领导兼任党支部书记。
行业统建、村社联建、区域合建……供销社党组织阵地建设百花齐放,各具特色。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是供销社三大阵地,我们要通过‘旗帜供销’工程,在三大阵地中坚决筑牢党组织阵地,让党的旗帜在基层社落地生根、遍地开花。”省供销社副主任赵增华说。
据统计,实施“旗帜供销”工程以来,全省供销社系统新建基层党组织120多个,增建活动场所60多个,尤其是30个“旗帜供销”工程试点县已经实现了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用“三项制度”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
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这是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供销总社服务公司开展的党员活动的内容之一。他们在下设的5家龙头企业——惠万家农村消费品配送中心、木兰缘生态特色产品展示推介中心、木兰缘电子商务中心、农产品交易中心、丰泽苑安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分别建立党小组,在经营中亮明党员身份,开展承诺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要把党的组织建起来、党员形象树起来、党的作用发挥出来,全省供销系统均建立了党组织承诺、党员承诺、群众监督三项制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供销总社服务公司的“三亮”活动是这一要求的深化。该公司负责人王立果告诉笔者,活动中,鲜明的党员形象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客户纷纷挑大拇指称赞,去年以来,他们的各项业务突飞猛进。
“三项制度”让基层供销社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今年,宽城满族自治县供销社先后在其领办的热河黄芩专业合作社和峪耳崖板栗专业合作社内,组织成立了党支部。热河黄芩专业合作社党支部的25名党员,用荒山做试验田,经过多次试验,掌握了用荒山种植黄芩的新技术,有效地提高了黄芩品质。合作社所在地成为全国仿野生黄芩的生产基地,带动周边7000多农户种植黄芩8万多亩,每亩经济效益3000多元。尤其是该合作社副理事长、党支部党员张建新,自从有了党支部后,他率先垂范,在自己山上试种,成功后在全村推广,带动500多户村民增收致富。
实施“旗帜供销”工程以来,以党建工作责任制、承诺制、考核制度为重点,全系统共健全完善各类党建工作制度90多个,全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赵增华介绍,按照计划,到2016年,我省供销社系统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将全部建立起基层党组织,不仅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党员也要全部亮明身份,做到“佩标”上岗,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以党建促社建。“旗帜供销”工程的开展,让我省供销社系统初步实现了由单一流通服务向全方位综合服务、由传统服务网络向现代服务手段、由僵化的旧体制向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转身,全省供销系统主要经济指标持续攀升。
今年上半年,全省供销社系统销售总额、利润、净资产同比分别增长34.4%、28.3%和11.7%。其中,省社本级三项指标同比分别增长389.7%、160.9%和17.6%。省社本级净资产由改革前的9.82亿元增加到目前的40.8亿元,增长了3.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