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低保核查认定业务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

09.11.2016  20:03

  

  11月1日至3日,全省低保核查认定业务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此次培训的目的是总结交流各地在核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帮助核查工作人员了解最新出台的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推动全省核对机制建设。培训班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丽作讲话;社会救助处、省低保核查中心有关同志就实施精准救助,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开展低保核查监测试点工作和全省核对机制建设情况及全国核对平台的使用等工作进行了讲解;唐山、保定、承德、秦皇岛等4个市和石家庄市栾城区、邯郸市肥乡区、邢台市柏乡县、张家口市桥东区、廊坊市文安县、沧州市肃宁县、衡水市安平县等7个县(市、区)分别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参加培训的人员共有全省核查认定机构的业务骨干80余人。

  赵丽指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强力推进核对机制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核查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全省10个市级民政部门已经成立了核查机构,占到了总数的90%,编制总数达到了66个;县级核查机构总数达到了152个,占到了总数的90%,编制总人数达到了977人。二是核对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发基本完成,并通过了初步验收。三是核查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省中心每年组织核查工作业务培训,对全省核查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方面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除此之外,还组织全省人员参加了部中心组织的20余期部级培训,学习了全国先进的工作经验。四是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丰富。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35个市(县、区)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覆盖率达到了80%。全省社会救助信息共享部分实现了联通。五是核查工作效益进一步发挥。据统计,2015至2016年,全省共开展各类业务受托核对240.8万人次,核检出11.3万人次,检出率为4.6%。其中,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受托核对233.8万人次,核检出10.5万人次,检出率为4.5%。据粗略估算,通过低保核查对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清退,为国家节约近48.6亿元财政资金。

  赵丽要求,下一步全省要从三个方面继续做好核查认定工作:一要加强核查机构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核查工作队伍。没有建立机构的市、县要抓紧建立核查机构;已建立核查机构的市、县,要在明确工作职能、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素质上下功夫。二要加快核对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互联互通。已经落实了配套建设资金的市、县,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对接,为下一步省市对接、全市互联打好基础;没有落实信息平台建设经费的市、县要抓紧落实经费,及时保证省、市对接工作顺利完成。三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将低保核查业务全面开展起来。随着核查队伍不断壮大,除人员队伍、信息平台建设等基础工作外,低保核查工作的其他业务对特定对象监测、信访举报等业务也要逐步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