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增副局长在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27.11.2014 12:1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全力推进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刘春增
(2014年11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中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冀政办函〔2014〕44号)文件精神,总结交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典型经验,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推进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为我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提供坚强保障。
刚才,大家现场观摩了栾城镇安监站建设情况,栾城区介绍了县域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栾城镇、楼底镇分别就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介绍了实际工作体会,讲得都很好,他们的做法也为目前我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值得借鉴的模式,同时,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也都提交了各地的书面经验介绍材料,里面有很多亮点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希望大家结合本地实际,相互学习借鉴。稍后,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宝玲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乡镇安全监管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乡镇安全监管是全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筑全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是监管本辖区企业、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主要力量。乡镇一级既是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直接落实者,也是安全监管责任的首要承担者,担负着特别重要的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
首先,安全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在乡镇。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乡镇尤为突出。据统计,全省乡镇一级共监管企业约123586家,其中,高危企业8630家,一般企业114956家,乡镇是中小企业的聚集区,也是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灾区,乡镇安全监管点多面广、基础薄弱,是安全监管工作的软肋和瓶颈。
其次,安全生产责任的主要承接点在乡镇。乡镇一级政府是最基层的地方政权组织,是政府监管链条中最末端的监管机构,国家、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各级政府层层签订的责任书,都要由乡镇来组织落实。乡镇是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最终的承接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效果如何,直接关系着区域内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决定了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因此,要如期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必须要牢牢抓住乡镇安全监管这个重点。
(二)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是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向好的态势,就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来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10年逐年下降,连续5年杜绝了特别重大事故。今年1—10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7172起,死亡2097人,同比分别下降6.6%和10.5%。这一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也是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扎实工作的结果,更是乡镇一级安全监管人员努力工作、严格监管的结果。但同全国一样,我省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基础依然薄弱,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仍未完全落实到位,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还比较突出,尤其是一些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从我省近年来的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乡镇一层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乡镇安全监管建设不力必将导致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必然造成事故发生几率提高,只有不断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创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乡镇安全监管体制,才能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监管的职能和作用,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保障。
二、立足实际、找准症结,正确分析我省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强化乡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在机构、人员、制度、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在机构队伍建设方面,全省172个县(市、区)2234个乡镇中,有1940个建立了安监站,其中单独设立的有859个;共有安全监管编制2857个,其中行政编制1191个,事业编制1666个;实有监管人员7183人,其中专职监管人员2919人,兼职监管人员4264人。在经费装备方面,全省1940个乡镇安监站中,财政性经费保障的有898个;有563个乡镇配备了安全检查车辆;有80%的乡镇具备了满足日常监管需要的办公条件。可以说,我省乡镇安全监管建设取得了初步的进展和成效。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乡镇安全监管现状与形势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各地发展很不平衡。从去年年底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调研情况来看,只有保定、沧州、承德、石家庄、廊坊等市在市政府层面出台了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只有石家庄、秦皇岛、承德、廊坊、沧州等市的乡镇全部设立了安监站。另外,在已经设立的安监站中,只有极少部分乡镇有正规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工作场所、有基本的工作制度,多数乡镇还是处于基础差、底子薄的初始状态。总体来讲,我省乡镇安全监管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健全、机构建设不完善、职责任务不明确、经费保障不足、装备设施落后、人员素质偏低等突出的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把握政策、理清思路,明确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近两年来,我们在狠抓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把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全省安全生产抓基层、打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过去年连续3次的深入调研,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提请省政府于今年4月底下发了《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冀政办函〔2014〕44号),针对乡镇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分别在乡镇安全监管的机构队伍、职责任务、经费保障、日常管理和委托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的进展,8月初,省安委办针对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进度,并成立了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推动落实相关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省政府《指导意见》的可操作性,8月底,省安委办工作组又在深入调研学习省内外和栾城乡镇安全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资料(试行)》,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并在栾城所辖七个乡镇进行了规范化建设试点,在栾城各乡镇安全监管原本比较好的基础上,又抓了规范和提升,与栾城区委区政府、区安全监管局和各乡镇一起,共同培育了栾城镇和楼底镇两个规范化建设示范乡镇,经过近两个月的实际运行,目前运转良好。总体来讲,就是政策也有了,样板也有了,接下来,就要靠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去抓落实。在推进此项工作落实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深刻领会我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政策出台的依据和背景
我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政策是在新《安法》经历反复修改后即将实施的大气候、大背景下出台的。新《安法》首次明确对乡镇一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角色进行了定位,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的媒体对此形容得恰如其分:新《安法》把离企业最近的乡镇纳入监管体系,目的就是让猫始终守在老鼠洞口。同时,我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政策也是和我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同时谋划、同时推进、一脉相承的,其中,省安委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资料(试行)》规定的乡镇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就是依据我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里面规定的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来表述的,是完全一致的。在此基础上,省安委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资料(试行)》还把乡镇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一一进行了分解。所以说,乡镇安全生产职责是法律赋予的,乡镇的安全监管工作是依法进行的,大家明确了这些前提,就消除了一些思想上的误区。
(二)要正确理解我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相关政策的基本内涵
我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本质和最终目的是强化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核心是解决乡镇一级由来已久、备受困扰的不知道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该“干什么”和该“怎么干”的问题。《指导意见》和《规范化建设资料(试行)》既重申了乡镇安全监管的职责,同时也提供了完成这些职责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省安委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资料(试行)》里面规定了十一项职责、七项制度,并提供了一套日常工作的表格台账。这里面,十一项职责是刚性的,其主要内容不能随意更改;七项制度是在栾城原有的基础上,通过调研省内外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归纳、整理、提炼的,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修改完善;所提供的一套日常工作的表格台账,实际上是提供了一套规范化的工作运行模式,我们暂时把它定义为“栾城模式”,这套模式的主旨是在职责、制度的框架下实现乡镇安全监管的规范运行,它代表了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一个较为成熟的运行手段,供各地学习观摩和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吸收借鉴。
(三)要准确把握我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省乡镇一级必须要建立机构正规、人员充足、装备齐全的安全监管队伍,健全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乡镇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确立未雨绸缪、超前预防的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这个思路,我省确定的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标准是:一是在体制机制方面。健全乡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要求;明确乡镇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安委会、乡镇安监站和乡镇其他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加强对乡镇有关部门、村居(社区)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二是在机构设立方面。按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分管副职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要设立安监站,其中安全生产重点乡镇要单独设立安监站,其他乡镇可在其他部门加挂牌子或合署办公。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安全生产重点乡镇和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要配备熟悉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安监站长;安全生产重点乡镇专职人员要达到4人以上,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专职人员要达到2人以上,除专职人员外,各乡镇还要根据安全监管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兼职人员;每个乡镇要有2名以上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乡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要100%取得执法资格证;各村居(社区)要配1名安全生产信息员。四是在经费保障方面。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乡镇安监站建设要达到有办公场所、有现代化办公设备、有执法车辆、有必要的取证设备、有必须的现场检测检验装备、有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的“六有”标准。五是在工作运行方面。建立规范化的工作运行程序,明确工作权限、确定工作标准、衔接好各种业务关系,协调一致,提高效率;建立安全监管基本工作制度,其中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安全生产信息台账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细化完善;重视并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台账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其中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收发文件、安全生产综合性文档、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信息台账和档案。
(四)要准确定位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方法和路径
一要注意把握好规范化建设的时间和步骤。根据省安委办的统一安排,从目前开始到明年3月底前,培育完成47个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标杆乡镇,并使之全部实现规范化要求、规范化运作。继而,通过以点带面,将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在全省安全生产重点乡镇全面铺开,到2015年底,全省安全生产重点乡镇全部达到规范化水平;到2016年底,全省除安全监管任务较轻的乡镇外,安全生产重点乡镇和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都要全部达到规范化水平。二要认真吸收借鉴栾城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总结栾城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可以归结为“四个到位”:一是政策支持到位。栾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了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出台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规定和乡镇安全监管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的“三定”规定,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二是责任分解到位。按照“定格、定人、定责”原则,构建了区政府、区安监局、乡镇部门和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做到了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从区政府到乡镇各部门,再到各村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做到了每级、每个人都有具体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制度规范,确保了工作落实;三是力量配备到位。近几年来,栾城区全力加强乡镇安监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调配、公开招聘等方式,在保障机构、编制、人员的基础上,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改善办公条件,打造了一支拉得出、叫得响、保障有力的安监队伍;四是日常管理到位。通过多年的摸索,栾城区各乡镇结合安全生产职责,建立了一套成熟有效的运行模式,制定了“日排查、周小结、月调度、季例会、半年述职、年终考核”这样一套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规范化运行程序。三要因地制宜搞规范化,避免机械模仿、搞花架子。“栾城模式”是在栾城现有的环境下运行比较成功的一种模式,并不代表在所有的地方都全部适用,在各地进行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可以结合当地安全监管实际,确定是否吸收、吸收多少。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落实乡镇安全监管职责的途径、办法和模式应该还有很多,今天会议也提供了各地近年来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材料,各地要认真研究,相互借鉴。各地要准确、客观定位本地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模式,要树立“条条大路通罗马”的意识,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选准或研究一套最适合本地的工作运行模式,避免抛开当地安全监管实际而机械模仿,更不要只做表面文章,搞成规范化和实际工作“两层皮”。
四、攻坚克难、强化措施,确保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攻坚战取得实效
一要保障有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县两级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分片包干,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县级政府是本地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确保乡镇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乡镇政府对本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负总责,保障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所需人力、物力、财力。
二要扎实工作。各级政府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强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各设区市要按照省安委办的工作进度安排,认真进行研究,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推进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县级政府要做好行政区域内安监站建设的规划,制定方案,明确软硬件建设目标及要求,确保按照进度完成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三要严格标准。这次经过推荐确定的47个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标杆乡镇,既是所在市、县(市、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也是全省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点,要切实形成省、市、县各级都来抓乡镇的良好局面,“一杆子插到底”解决实际问题。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标杆乡镇的建设工作中,省安全监管局47个联系基层小组将直接指导和参与47个标杆乡镇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和省安全监管局联系基层小组一起认真研究,明确工作思路、选准工作模式、采取有力措施,使全省安全监管规范化标杆乡镇建设切实达到标准和要求,使标杆乡镇的安全监管水平实现较大幅度的提升,彻底消除标杆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弊端,充分发挥标杆乡镇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要强化考核。自2014年起,省政府已经把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推进的专项工作,纳入到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范畴。省政府督查室、省安委办将结合省安委办关于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进度安排和本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和阶段性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市、县、乡镇进行表扬,对不重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市、县、乡镇,其主要负责人要向上级政府说明原因,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五要及时总结。各标杆乡镇要切实发挥原有的安全监管优势,在规范化建设中保留原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经验,同时虚心向其他乡镇学习,认真借鉴别人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各市要加强与省安委办的沟通,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及时反馈、及时推广,推动整体工作的提升,省安委办和市、县要通过报纸、杂志、网站等载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同志们,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是一项极其艰苦、极其复杂的工程,面临的形势复杂多样、承担的工作任重道远,是一根难啃的“硬骨头”,就目前乡镇安全监管的现状来讲,这项工作的推进绝不会一蹴而就,必然经历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复杂的、艰苦的过程,才能够实现我省乡镇安全监管本质上的规范和提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下定决心、不怕困难,咬定青山不放松,克服逃避思想、畏难情绪,切实发扬埋头苦干、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构建我省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常态,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水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11.2014 12:14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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