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人人都当是主角

15.04.2016  10:47

宣传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评论①

  

根据去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该法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十四条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的4月15日,就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毋庸置疑,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安全稳定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支柱和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新起点上,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针对未来国家安全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着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国家安全环境,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繁荣昌盛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

  习总书记用71字总结“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综观习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以往的综合安全观相比,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大大拓展。

  探究其理,不难发现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全是由我国安全面临的客观形势所决定的。一个国家的安全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科技、信息等方面的综合安全,而不仅仅是军事或政治安全。特别是随着国际环境的改变和技术手段的飞速发展,来自非军事方面的安全挑战日益增多,无硝烟、不流血、看不见的各种安全威胁此起彼伏,并越来越成为新时期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复杂。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尽管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风险与挑战总是一体并存、安全与威胁总是如影相随,我国发展仍然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

  一方面,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相互叠加,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矛盾相互交织,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相互传导,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攻势,我国面临的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斗争尖锐复杂。另一方面,从国际形势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推进,国家利益不断向海外延伸,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依存度逐步增大,我国安全和发展已经同外部世界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国际局势动荡、恐怖袭击、重大自然灾害等都可能对我国安全和发展利益构成威胁,我国面临的国际安全环境日趋复杂。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放眼现实,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但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形势怎样发展,在国家安全领域,所谓的绝对安全不会也不可能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对国家安全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紧固不能放松。

面对即将到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于我们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而言,就是要深刻领会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到实处,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于我们每个公民而言,就是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做国家安全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决捍卫者,既确保自己一切言行都在遵纪守法、利国利民的轨道上运行,也对一切破坏和损害国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给予旗帜鲜明的反对、毫不含糊的抵制。人人投身其中,就必能筑起国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法制网特约评论员罗建华)

 

 

转载:《法制网》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