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将扩大全民参保试点 确定河北省等27个地区

30.05.2016  17:5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3日发布消息称,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现确定天津市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 河北 省覆盖全省。

    消息称,全民参保计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是今后几年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在已开展50个试点地区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地区。

    2016年底前,所有试点地区要完成已参保人群的数据比对和清理工作;明确需要开展入户调查的重点人群,拟定入户方案,力争基本完成辖区内全部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为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消息称,要以中小微企业就业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工作对象,紧紧依托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和走访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参保登记工作扩大到本地区的常住人口,实现参保登记的全覆盖。

     一、充分认识做好扩大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计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是今后几年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精神,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在已开展50个试点地区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地区。各级人社部门务必提高对扩大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明确试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2016年底前,所有试点地区要完成已参保人群的数据比对和清理工作;明确需要开展入户调查的重点人群,拟定入户方案,力争基本完成辖区内全部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为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各试点地区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与扩大社保覆盖面有机衔接起来,在做好数据比对和信息采集的同时,通过完善相关参保政策、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加强政策宣传等措施,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人群参加社会 保险 。要以中小微企业就业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工作对象,紧紧依托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和走访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参保登记工作扩大到本地区的常住人口,实现参保登记的全覆盖。

     三、强化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基础保障

    试点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试点地区要切实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协调力度。要积极争取建立政府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试点工作推动机制,定期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人社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卫生计生、民政、工商等多部门合作,开展信息采集整理和比对工作。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部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工作宣传以及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等重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充分借助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活动,用好基层社区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及资源,为开展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何为全民参保计划?与社保制度改革如何同步推进?

    全民参保计划起始于一年多以前。

    2014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该计划旨在摸清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参保状况。我国力求建立全民都参与的社会保险制度,引导将自愿参保调整为参保登记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覆盖部分人群。

    2014年底,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开始实施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养老、医疗保险作为重点。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覆盖率超过80%。目前,尚有1亿多符合条件但未参保的人群,主要包括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农民 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在2012年底实现全覆盖,目前95%以上的城乡人口都有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人社部规划的时间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4年在全国部分地区启动试点,2015年扩大到50%左右的地区,2016年和2017年在全国全面实施。

     社保改革近年稳步推进

    登记的目的是最终实现全民参保。人社部原副部长胡晓义指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将与社保制度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相结合起来,同步推进。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诸多进展。在人社部部长尹蔚民看来,其中最突出的成就是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出台,新农保、城居保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4月,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继出台制度整合的政策文件。各地基本实现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这标志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2014年颁布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打通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此举最大受益者是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在扩大覆盖面方面,2015年1月,国务院决定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改革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缓解了两大群体的“待遇差”,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这项改革有利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参保的发展目标。”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指出。

    “同舟计划”,是人社部今年力推的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的行动计划。人社部要求,2015年,工伤保险以建筑业为重点展开扩面,各地新开工建设项目要实现100%参保,在建项目要实现80%参保。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出台实施办法。

    此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015年2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6月,国务院又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6个省份部署落实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符合地方基金结余规定的30个省份下调生育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