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08.12.2016  12:07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6〕24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根据国家三部门要求,就抓紧编报“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储备项目(第一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建立项目储备库。第一批储备项目包括健康扶贫、妇幼健康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3个专项。请各地按照《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有关要求,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组织研究提出本地布局合理、功能适宜、规模适当、经济实用的建设项目,填写“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储备项目申请表(表格样式请从邮箱[email protected]下载),作为项目储备库建议方案,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于2016年12月3日前联合上报,经省审核后争取纳入国家储备库。省属项目由省主管部门负责编报。

  二、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纳入国家储备库的项目,要抓紧推进前期工作,并根据工作进展、建设进度、建设工期等情况,按有关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分年度申请中央投资。未纳入国家储备库的项目不得申请中央投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2日

 

冀发改社会〔2016〕1487号附件.pdf